我2013年出得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致一人死亡,当时交警告诉我说我驾驶证降级两年后可以增驾,可是我现在

2024-07-27 1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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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同等责任,造成死亡一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驾照也不应该终身禁止证件。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皮兄昌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构成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性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燃扒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尘猜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2:

正常来说同等责任,造成死亡一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驾照也不应该终身禁止增加。你可以找当时处理你事故的交警,问问什么情况,是不是他在录事故档案的时候弄错了,要是弄错了,交姿培警把你的档案改一下,就可以办理增加了。
但是你发生事故兄册如的时候,有哪些违法行为,有些羡启违法行为是终身禁驾,有的是终身不准增驾的,这个处罚是根据你的违法行为来确定的。

回答3:

我也是啊!雹桥小货车撞到三轮车,给我的责任是未文明操作规并肆信范驾驶,!我又不超速绝轮又不压线!我是要用脚开才规范文明吗!大车有保险你人情执法我不反对,可同等责任不能增驾,你就不要有人情执法!这国家是要完!知道吧!

回答4:

我和你一样,交警说三年以后可以增驾,等降级了之后十多天再问就和袭数原来不一样了,说不能增卜悉驾了,后来我才想明白,型禅乎怕我附议

回答5:

我还是一样啊,11年发生的,对方酒驾,当时不扣不降,现在增不了